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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皇岛最新人事任免
编辑:刘伟
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
第三十一次会议
公告
(第一号)
2024年6月28日,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:
王常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。
现予公告。昌黎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6月28日
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
第三十一次会议
公告
(第二号)
2024年6月28日,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任命:
王迪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;
黄淼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免去:
何立靖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、审判员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昌黎县人大常委会
2024年6月28日
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
第三十一次会议
公告
(第三号)
2024年6月28日,昌黎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免去:
蔡丽萍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、检察委员会委员、检察员职务。
现予公告。昌黎县人大常委会2024年6月28日来源:昌黎县融媒体中心、昌黎发布编审:田哲轶
终审:朱志勇 费依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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